2017年度征兵通知 |
时间:2017-05-23 |
2017年度夏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男性),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二)征集年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22周岁以下。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