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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园办理学车暂住证通知
时间:2016-11-14
新校园办理学车暂住证通知
各学院:
        经与辖区公安机关协商,曹妃甸新校园学生办理学车暂住证需出具学院证明,注明学生姓名,专业,班级,身份证号码,住所,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同时需在证明内注明“此证明仅用于学生办理暂住证使用,学院同意该生学车”。开具证明后前往安全工作处(行政办公楼101)加盖公章。安全工作处电话:88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