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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接报警流程
时间:2017-11-29
一、接待公安机关出警、来访流程
1、接辖区派出所出警或来访,治安科工作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后,按实际情况接待或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处长及时汇报;
2、接阜外公安机关出警或来访,应以辖区派出所警官引领为前提,再查看行政介绍信、警官证等能证明身份证明的证件、信函,然后按实际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处长及时汇报,同时做好登记记录。
二、接校内人员报警
1、为避免出现报警人讲述不清、报假警等情况,造成资源浪费,治安科原则上不接受电话报警(火警、人身安全、财物安全正遭受侵害等紧急情况除外),报警人要到安全工作处值班室(行政楼101房间)如实登记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事发时间、地点、经过,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价值数额较小、本人保管不当遗失的报警原则上不予受理;如需调阅监控视频,需由报警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由单位负责人及本人签字盖章,并填写查阅录像有关表格后,交至治安科。
2、接紧急情况报警,接警人问明情况及地点,应立即通知安全工作处其他工作人员及保安员到现场,按照预案处置并及时向处长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
三、节假日处置流程
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值班人员相机处置、做好登记备案,及时将文字或影音材料转交治安科。
        安全工作处值班室电话:8805110
                           治安科电话:880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