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抵制传销 |
时间:2014-06-06 |
传销是指通过多层次、独立的渠道来销售或提供劳务,传销员通过销售货物以赚取利润,还可介绍、训练他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货物,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差额利润。
传销组织利用大学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大学生社会接触面不广,但对生活期望值过高,很容易被“洗脑”,上当受骗;二是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多数来自农村或贫困地区,他们急于让自己和父母脱贫,从而对传销的一夜暴富神话产生期望;三是传销组织的“洗脑”方法切合大学生的心理需求,其谎言迎合了社会阅历浅、叛逆心理强的大学生的完美幻想;四是个别学生理想信念有所缺失,仅凭有无短期效益来衡量一件事情是否有益;五是大学生被传销组织提出的平等、互爱等口号所迷惑,对传销集体产生心理依赖。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
1 、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
2 、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
3 、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
4 、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
5 、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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